檢察官揭網絡刪帖利益鏈
  法制網記者黃潔 法制網通訊員高哲遠金鴻浩
  調查原因:2014年以來,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批涉及互聯網行業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共計9件11人。
  調查發現:一些企業有發佈宣傳軟文和刪除負面信息的需求,然而,除非網站發佈內容有明顯問題或瑕疵,一般網站不會刪除相關信息,因此自然形成了一個規模龐大的隱形“需求市場”。公關公司和一些“公關人”成為這些有剛性需求的公司、個人“走捷徑”刪帖、發帖的不二之選,扮演了類似“權力掮客”的角色。
  涉及多個互聯網知名門戶網站和部分媒體下屬網站;受賄次數最多的一名網站編輯,5年期間收受他人賄賂160餘次;最長潛伏時期6年;犯罪門檻低,並有成為潛規則的趨勢,部分網站工作人員入職當年就開始受賄……
  記者近日從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2014年以來辦理了一批涉及互聯網行業的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受賄案件,共計9件11人。檢方發現,涉案人員多為網站青年業務骨幹,大多具有學歷高、受賄數額巨大、犯罪時間長、受賄次數多等特點。
  供與需潛在權錢交易場
  某房地產公司是國內房地產市場的領軍企業,為了維護其市場品牌形象,除了常規的品牌進行正面宣傳與市場營銷以外,該公司還密切關心媒體特別是互聯網上涉及自己的負面消息,並適時進行“危機公關”,俗稱“鏟事”。
  2010年10月,該房地產公司遇到多處開發樓盤出現“裝修完成到現在不足一年,房頂到處漏水事件”的輿情風波,許多業主通過網絡進行投訴,部分網絡媒體進行了報道。於是,該房地產公司求助於有“豐富資源”的“公關公司”。在接受該房地產公司的委托後,公關公司通過各種渠道,聯繫到相關網站的網絡編輯,通過支付錢款的方式,將與該房地產公司的相關負面信息刪除。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鄭思科介紹說,據犯罪嫌疑人供述,有大量企業和個人,特別是較大規模的知名公司具有在各大網站上發佈宣傳軟文和刪除負面信息的需求。當這些企業或者個人如果直接與網站聯繫刪除信息時,除非網站發佈內容有明顯問題或瑕疵,一般網站不會刪除相關信息,因此自然形成了一個規模龐大的隱形“需求市場”。公關公司和一些“公關人”就成為這些有剛性需求的公司、個人“走捷徑”刪帖、發帖的不二之選,扮演了類似“權力掮客”的角色。
  明與暗非法產業鏈形成
  趙某是河北人,大學畢業後在北京工作。剛開始,趙某在一家公關公司工作時,接觸到了一個“新產業”——幫助客戶有償刪除網上負面信息。在單位同事的提醒下,趙某加入了不少“媒體公關”QQ群,這些群的成員都是趙某的網絡刪帖、發帖“同行”。
  趙某一開始也非常驚訝,在QQ群中,各種刪帖需求和供給猶如一個“農貿市場”般叫賣——“某某網刪一條1000元,需要的請聯繫QQ”、“急需刪除某某網站信息一條,2000元”……在這些群里,不僅能找到刪除網絡信息的“需求方”,也能找到下家——能夠刪除信息的“供應商”。在這裡,同樣存在競爭與盤剝,例如,某網站編輯為刪除一條新聞“開價”1000元,與他直接聯繫的“中介”向上一層中介要價1500元;第二層中介則可能向第三層中介報價2000元。這樣,每一層中介都能從中盤剝得到一定的“手續費”,最後埋單的公司可能支付5000元。
  趙某自以為發現了一個“零成本、零門檻”的發財之道,於是從公司離職,開始自己單干。他註冊了六七個QQ號,加入到各種QQ媒介公關群中,其中不少“長期合作”的“合作伙伴”從來不曾見面,他甚至連對方的性別、職業都不瞭解。刪帖和發帖所需的價款通過“支付寶”、網絡銀行轉賬等線上方式進行。這種方式增加了犯罪的隱蔽性,也增大了有關部門監管偵查的難度。直至案發,司法機關查明,趙某曾收受數十人委托,向十幾名各大網站的工作人員行賄,進行有償刪帖的“中介”服務。
  據檢方介紹,這些“權力掮客”有的是專門的“媒體公關營銷公司”,也有部分兼職的“網絡媒體中介”個人。在從公司和個人等“需求方”處瞭解到刪除或者發佈信息的需求後,“中介”便通過各種方式聯繫網站工作人員。有些是與相對應的網站工作人員直接有聯繫,更多的是通過另一個“中介”聯繫網站工作人員。每經過一層“中介”,下家便要收取一定的“手續費”。而網站的工作人員則通過有償刪帖服務,獲取額外的不菲收入。於是,一個“各取所需”的互聯網權力尋租供求市場形成了。
  權與利網站編輯以權謀私
  在這樣的鏈條中,除了像趙某這樣的“中介”能撈到好處,另一端的網站編輯也是鏈條中的“受益者”。據介紹,某知名網站汽車頻道編輯賴某在網站工作將近10年,他先後擔任財經頻道、汽車頻道的網絡編輯。一次偶然的機會,趙某讓賴某幫忙在該網財經頻道將一篇涉及企業的負面信息刪除,賴某發現這篇網文並非網站首頁信息,而且正好是自己編輯權限內可以刪除的,於是便偷偷將該文章從網頁上刪除,並收取了1000元“好處費”。隨後,趙某隻要接到與某網站有關的“生意”,都找賴某幫忙刪除,而賴某也“樂在其中”,有時刪帖“業務”少了,他還會主動向趙某詢問:“趙哥,最近還有沒有新的業務啊?”截至2013年案發,賴某在5年時間里收取了趙某的行賄款18萬餘元。
  面對如此嚴重的網絡編輯行受賄現象,華中科技大學輿情信息研究中心研究員曾潤喜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網絡編輯受賄現象猖獗,有償新聞、收封口費的醜聞時有發生,歸根到底仍是一句老話“有權力的地方,如果缺乏有效的監督,就會導致腐敗”。因此,曾潤喜建議儘快制訂涵蓋網絡新聞在內的法律法規,同時,網絡新聞領域要儘快形成共同體,推進行業自律,相關部門也要加大事後審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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